五星、双强
创建“领航星、模范星、和谐星、团结星、发展星”,实现基层党组织“党建强、发展强”双强争优目标。
参与范围
参与本次创建活动的主体是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不申报不评星,主要做好所辖党支部创建活动的统筹组织工作。
评定程序
(一)设定标准,自愿申报。创建活动不设时间段,按照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党支部对照各领域“五星”基层党组织评分细则,每颗星自评分值高于该星总分值85%以上的,可随时向局机关党委提出初验申请。
(二)及时命名,动态管理。对于党支部提出的验收申请,按照分级复核、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得分高于该星总分值85%以上即为合格。党支部自评达到“四星”及以下标准的,由局机关党委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党支部直接授星。对达到“五星”标准的,由局党组组织,每半年对申报党支部的相关创建资料逐一审核,进行全覆盖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局党组统一发文授星,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与各类党建创建活动的有机衔接。
与市直机关“评星晋级、追赶超越”活动的过渡衔接,原创建结果平滑移动、科学运用。系统党支部目前已被市直机关工委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的,且符合“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标准的党支部,优先授予“五星”。
获得“五星”的党支部,且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的方可申请评选“双强示范”党支部。市直机关工委每年在申请评选“双强示范”的“五星”党支部中进行择优推荐,报市委组织部,按照不高于全市当年申请“双强示范”党支部总数20%的比例进行评审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授于“五星创建、双强示范”荣誉称号。
局党组每年在已评定的“五星”党支部中,按照不低于30%比例,定期进行抽查,特别是针对存在一级负面清单中任意一项的,取消该年度全部评星资格;对存在二级负面清单中任意一项的,取消已创建星资格。市委组织部每年对已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称号的党支部动态管理情况按照30%的比例进行“回头看”,对管理不到位、示范性不强的党支部取消荣誉称号。对取消荣誉称号的党支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当年“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
评选标准
一、机关党组织
1.领航星: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2.模范星:落实“一个带头、三个表率”要求,着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的组织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落实型、廉洁型”模范机关;坚持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以“一机关一品牌”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意识,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全面增强“八项本领”“七种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在机关营造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和谐星:践行党的宗旨,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群众凝聚力;常态化开展“进、知、解”活动,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落实定点帮扶、“双报到双服务”等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推动机关党建积极参与城市基层治理;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坚持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有效作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团结星: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机关党员带头遵纪守法,恪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履行社会义务,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决策、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权利有效落实;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把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5.发展星: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在业务领域大胆探索创新,形成新思路,提出新举措,务求新成效;聚焦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疫情防控、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持续深化党员干部作风能力建设,锤炼“勤快严实精细廉”工作作风,树牢“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的鲜明导向,注重在工作一线培养党员、培树典型,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二、事业单位党组织
1.领航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党的领导融入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职尽责各方面全过程;党组织体系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晰、制度完善、运行规范高效;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要求配备党务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制度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党员发展,注重在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知识分子、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深化“双培养”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职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化解机制。
2.模范星:带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注重工作实干、实绩,高质量完成中心工作和日常业务,获得组织肯定、干群认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攻坚克难、推动发展中充分发挥“两个作用”,积极打造模范事业单位;结合单位特点及行业属性找准为民服务着力点,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活动载体吸引力、实效性,建立健全创先争优常态长效机制;开展岗位建功、技能比武等竞赛活动,评选表彰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3.和谐星:坚持“群众至上、服务至上”理念,深入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示范岗、服务群众标兵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效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健全,常态化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参与社区“双报到双服务”、结对帮扶、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常态化开展“进、知、解”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广泛吸纳民意,妥善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党建带群建,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和区域共建。
4.团结星: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树立向上向善、奋发奋进文明风尚;落实激励关怀帮扶制度,重视干部职工、困难党员等合理诉求,及时调处矛盾、回应关切;落实重大事项公示、信息查询和咨询制度,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长效机制畅通完善;议事决策、党务公开等制度健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民主权利有效落实;弘扬先进文化,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体生活,自觉抵制错误思想影响,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5.发展星:围绕中心工作设计党建工作载体,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围绕中心大局,在粮油生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疫情防控、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中,探索创新公益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公益服务供给质量,精准高效衔接群众、企业需求;聚焦主责主业做优做强汉中城市品牌;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招引吸纳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社会事业领创人才,行业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服务流程规范、精简、高效,干部职工业务素能提升,单位整体服务效能增强;岗位设置科学,聘用合同管理、交流和监督制度完善,探索构建目标责任考核与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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