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4日,我市东南部地区遭遇持续强降雨袭击,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面对灾情,市农业农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一系列安排部署,全力帮助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加密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研判,持续关注气象情况,及时向县区和局属单位推送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持续做好灾情调度,督促各县区做好灾后风险隐患排查,提醒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民群众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指导群众抢晴抢时恢复农业生产。
第一时间深入镇巴县九家塝帮扶村开展灾情调查
二是及时发布农业救灾措施。组织相关技术专家研判暴雨洪涝灾害形势,紧急修订完善救灾措施,冒雨拍摄救灾生产短视频,通过农业农村、农技推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农业救灾措施7条。印发了《关于做好洪涝灾害生产救灾技术指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汉农函〔2023〕205号),制定了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及果园、茶园管理救灾技术指导意见,明确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农业恢复生产。
深入镇巴县开展灾后生产恢复指导
深入宁强县开展灾后生产恢复指导
三是深入一线指导抗灾救灾。强降雨期间,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在包联的城固县进行防汛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调度,局机关和局属单位2名县级领导赴镇巴县、略阳县支援防汛救灾。第一时间派出2个工作组赴镇巴县调查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帮扶村做好防抢撤工作。7月4日以来累计派出11个工作组,其中向镇巴县调派粮油、蔬菜、茶叶、魔芋、畜牧业等5个工作组开展现场救灾技术指导,协调解决困难,指导帮助县区做好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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