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2/2022-000346 | 发布时间: | 2022年06月18日 13:50 |
来 源: | 局农经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汉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7日
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要求,有效破解我市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动力不足、机制不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快推动集体经济“薄弱村”提高收益、示范村做大做强,年内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行政村“清零”。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一)拓宽发展路径。依托各村资源禀赋、地理条件、工作状况,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多形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广我市实践成功的各类模式,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联村共建模式: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联村组建现代企业,实现强强联合、以强带弱、抱团经营。村企合作模式:引导外来资本,盘活村集体土地、山林、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和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以入股、租赁、托管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模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带领村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冷链、仓储、烘干、农机、农产品销售等服务,提升村集体服务能力。资产租赁经营模式:以集体资产经营权和房屋、建筑物、基础设施等资产的使用权,投资入股或出租转包于经营稳健的企业,获得资产收益。集约土地开发模式:用活土地资源,引导村民自愿将承包地、撂荒地流转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托管、入股给经营主体,村集体收取一定管理费,农户获得土地流转收入。(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各县区)
二、强化资金项目支持
(二)加强财政资金支撑。统筹用好中央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重点扶持脱贫攻坚以来享受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对村集体申报实施的特色优势产业、高产创建、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农机具购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库,列入年度调整方案和补充方案给予重点扶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三)实施推广以工代赈。用足用活全市2022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17.27亿元中省财政资金,统筹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由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按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10% ~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四)优化微小项目实施流程。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和参与山水林田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微小型项目。对于投资额度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且村级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根据陕西省扶贫办、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审计厅《关于扶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19〕10号)要求,符合村级自主实施的项目,各县区不得强行要求招投标。村集体成立由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牵头单位:市巩固衔接办,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
三、激发要素活力
(五)注重人才培育。加强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培育与创业帮扶,鼓励有条件的村聘请职业经理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开展经常化、实战化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本乡本土毕业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具备产业发展、农业技术、电商运营等经验的人员中选拔培育村级后备力量,每村培育不少于2人。建立乡土人才资源库,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储备人才。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聚焦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帮扶村壮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六)落实土地支持政策。编制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制定土地利用计划时,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用地指标,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辅助配套设施。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支持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出租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剂使用收益,均归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新增的耕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归所在村(组)集体所有。(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七)健全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互助资金协会等村级组织委托代理记账工作,推广“银农直联”方式。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指导服务,具备条件的县镇尽快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人才,保障服务指导力量,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人员培训、财务核算、资金统筹、金融信贷、合同备案等“一站式”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
(八)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薪酬制度,允许村集体从当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经营收益+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村干部的奖励。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个人,按其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所承担的责任、贡献予以财政资金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县区制订实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
四、强化工作落实
(九)夯实工作责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项目规划、资源整合、统筹联建等职责,建立县级领导和产业主管部门包抓机制。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监管责任,做好指导服务保障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管理运营好集体资产。
(十)加强监测调度。市委农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集体经济收入监测、调度、督查工作机制,实行季度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区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台账,定期汇集统计监测情况,对10万元以下行政村实行动态监测、销号管理,杜绝形式主义、数字摘帽,确保发展实效。
(十一)强化督导考核。市委农办、市巩固衔接办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市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点考核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行政村“清零”和占比情况。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结合产业帮扶和巩固衔接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账目弄虚作假、“清零”任务未完成的,及时提醒、督办、通报、约谈。
(十二)培树典型示范。重点打造党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具有发展集体经济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的村。每个县区要培育10个以上能经营、能盈利、能带动的集体经济发展典型示范村,发挥“强村带弱村”的作用。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总结推广适宜当地集体经济发展的多元模式,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附件
镇巴县黎坝镇“联村共建”模式
黎坝镇辖6个行政村1个社区29个村民小组、2746户9646人,是省级旅游名镇、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近年来,黎坝镇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创建了黎坝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1+7+N”(1个镇级投资公司,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N个市场经营主体)模式,实现了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抱团发展模式。2021年全镇7个村集体经营收益均超过10万元。
全镇7个村(社区)将闲置土地、房屋、农特产品等进行整合,形成原始资本,以镇巴县世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泽公司)为依托,将上级财政注入到7个村集体的440万元及其他资金全部整合,形成初始发展资金,通过“化零为整”,形成了3000余万元的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入股托管形式统一由世泽公司经营,按照“世泽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的发展模式,世泽公司通过技术引进、租赁合营、入股参股等方式招商引资,先后培育引进科苑农牧、稻丰公司、钰丰公司、大群农牧等多家市场主体,建成旅游接待中心、乡村影院、民宿7套、1兆瓦光伏电站,大米加工线和辣椒酱灌装生产线各一条,大力发展现代农旅经济,多渠道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21年,世泽公司净利润90余万元,向7个村分红55万余元,村均增收超过10万元。
留坝县小留坝村“村企合作”模式
近年来,留坝县小留坝村依靠青山绿水的自然环境,吸引外地企业和资本投资发展,将村上闲置的老房屋改造成民宿,形成了集农业体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新业态。2018年8月21日,留坝县紫柏街道与北京恒观远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民宿运营框架合作协议》,首期约定合作运营期限10年,在小留坝村楼房沟开发精品民宿。截至目前,小留坝村集体实现收益184.62万元,给农户分红26万余元。小留坝村已成为我市民宿产业的“领头雁”。
项目采取“政府+村集体+企业”的模式进行合作建设、运营。通过政府引导,小留坝村集体与北京隐居乡里民宿品牌进行合作,将农户腾退的老屋收归集体,由隐居乡里进行民宿规划设计改造和运营管理。一期已改造老屋10处,完成投资960万元,所建成的民宿资产权属归小留坝村集体所有。项目运营分成模式为:小留坝村集体分成民宿运营流水的30%,包含房屋主体结构修缮、投资回报以及合理的利润回报;北京隐居乡里分成项目流水的70%,包含宣传营销、管家工资、日常水电费运营成本及平台管理费用。从2019年8月8日开业运营以来,到2022年3月底,10个民宿院子运营实现总收入617.62万元,按30%给村集体分红。同时,项目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18人,带动小留坝村200余户农户大力发展“菌、猪、鸡、蜂”等主导产业,为民宿运营团队和游客提供本地优质农特产品资源,增加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
洋县草坝村“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模式
草坝村位于县城以北3.5公里处,是国宝朱鹮的繁衍、栖息、觅食地。2009年由村党支部领办洋县朱鹮湖果业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户发展有机粮油、梨果等,成员从最初的15户发展到现在的482户,基本覆盖全村种植农户,每股股值从50元发展到10000元,合作社固定资产达1.02亿元,合作社注册的“朱鹮湖”商标荣获陕西省著名商标,“朱鹮湖”有机黑米被评为“最受欢迎优质地理产品”。2021年合作社收益110万元,分红22万元。
合作社围绕有机农业标准,实行“七统一”标准化生产管理,建立“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管理运营机制,按照“国标”为农户统一提供种子有机肥、技术标准、田间管理、产品回收、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品牌营销等服务。已建成有机水稻油菜基地4600亩、有机梨4000亩,年产有机米800多吨、菜籽油260吨,黄金梨8000吨,年产值达6050万元。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管理,直销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20多个城市。合作社坚持共同富裕的道路,收益采取“按股分红+按交易量分红”,确保在分配公平的基础上,体现多劳多得的效率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2021年,社员人均收入达2万元以上。同时,根据社员的身体条件、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组织本村118个村民在合作社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80余万元。
西乡县沙河社区“资产租赁经营”模式
西乡县沙河镇沙河社区距县城28公里,距镇政府驻地1.2公里,316国道、十天高速贯穿全境。近年来,沙河社区立足实际,深挖村情,吃透民意,积极盘活用好现有资产、资源,立足土地、房产、门面等资源资产优势,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资产达1541.6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83.1万元)。2021年沙河社区集体经济总收益达66.5万元,成员分红14.6万元。
一是争取省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300万元,村集体自筹232万元,15户村民入股投资48万元共建成12间4层2892平方米的综合楼一座,通过资金入股,采取“资金量化折股,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的方式新增集体经营性资产580万元,综合楼已租赁部分给汉泰医药有限公司,增加集体收益22万元;二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本村在沙河农贸市场的65间门面房进行发包出租,集体年收益30万元;三是利用苏陕协作项目建社区工厂茶叶分拣场,积极联系引进企业入驻,通过厂房出租的方式,社区年收益10万元;四是利用闲置集体河滩地30亩,投资12.7万元平整场地、建大棚,委托大户发展袋料黑木耳15万袋,通过“土地入股、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按股分红”的方式村集体年收益3万元。五是投资144.47万元建设社区移民搬迁点,为移民户建管理用房38间,目前已预售31间,预计全部出售后将增加村集体纯收益80.54万元。
城固县六一村“集约土地”模式
城固县龙头镇六一村距离镇政府所在地1公里,全村辖11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910户2769人,劳动力1416人,外出务工705人。辖区面积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16亩,其中水田面积1955亩,旱地面积461亩。近年来,该村经济合作社抢抓汉中市稻渔产业发展机遇,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本村土地、水面等各种资源优势,加大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工作力度,争取资金、加大投入,累计流转428户土地1130亩,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成立“骞莲”文化农业综合公司,招引农业企业5个(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
一是建立了“租金+薪金”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户通过土地流转不仅可享受700-750元/亩的租金,同时有劳动能力的150余农户在稻渔合作社、农业企业就业,增加工资收入23万元;二是创新经营模式,推进规模化发展。依托村集体合作社,将1130亩土地托管给5个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经营,每亩收取100元土地流转管理费,每5年调整一次流转费。三是通过“合作社+农户+企业”方式,与粮食购销企业签订保底收购协议,真正将农民与市场对接起来,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降低市场风险、确保农户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从2018年到2021年,村集体稻渔种养盈利累计盈利38.5万元、分红21.87万元,预计2022年盈利13.2万元左右。
中共汉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