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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交办单(陕秦岭办交办单〔2024〕8号)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4-11-14 16:15
来源: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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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勉县陆基循环水特种水产养殖场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超占、违规经营餐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汉中市勉县陆基循环水特种水产养殖场,属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面积30.95亩,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至2022年12月建成20余口鱼塘、数间活动板房和其他附属设施。经核查,该养殖场于同年10月才以水产养殖名义分两次申请了设施农业用地28.77亩,超占的2.18亩为永久基本农田,存在违法占用、未批先建等问题。同时,该养殖场还存在违规经营餐饮的问题,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不仅未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甚至还给企业出主意躲避监管。

整改措施:针对该公司2021年1月开工建设项目占地未批先建的问题,2021年5月27日,县自然资源局对汉中盛世溢滨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勉自然资罚〔2021〕46号),责令对超占的基本农田部分限期整改,并完善用地手续;针对违法超占的问题,委托勉县兴景测绘有限公司进行测绘,明确具体地块后,督促褒城镇对超占面积上设施进行拆除,对养殖场周边没有种植农作物的地块进行耕种;针对违规经营餐饮的问题,2024年6月15日,由褒城镇牵头,拆除餐桌及相关设施。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0日前。

措施落实情况:2021年7月10日,汉中盛世溢滨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的鱼池进行拆除到位后,申请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针对违法超占的问题,褒城镇对超占面积上的雨棚、养殖池进行了拆除,将配电房、增氧房进行了移位处理,对沉淀池、曝气池、过滤池的池坎进行了复耕,部分地块补种了农作物,对养殖场周边的没有种植农作物的地块进行了耕种,2024年6月27日初步整改完毕;针对违规经营餐饮的问题,2024年6月15日,由褒城镇牵头,拆除餐桌及相关设施,并由县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违规经营餐饮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000元,现已结案,目前该养殖场有简易厨房1间(仅供家人用)。2024年10月16日已通过县级验收;2024年10月17日已通过市级验收;2024年10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已到现场对该问题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已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勉县人民政府

完成效果:针对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落实,通过了省级部门的验收。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汉中市农业农村局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2626387。



主办单位: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汉中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916-2626963 传真:0916-2628900 邮箱:hzny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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