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00092 | 发布时间: | 2020年01月26日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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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省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我市防控压力也很大。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日,中、省、市也相继召开会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紧急安排部署。1月26日上午,市委又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倡议并要求,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清严峻形势,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国家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摆在最重要的位置,迅速到岗,全力以赴,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地把中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力配合民政部门督促指导各镇办对农村外出返乡人员,特别是对武汉、湖北返乡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摸底,不漏一村、不漏一组、不漏一人,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对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强化宣传教育,动员农民群众搞好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不参与群体性聚集、聚餐、走亲访友等活动。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专人按规定时间上报农村返乡人员排查及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家禽养殖场(户)疫情风险排查,强化家禽定点屠宰场管理和检疫监管,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监管,加强源头防控。
四、一律停止所有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检疫出证;配合林业部门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在其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锁隔离。
五、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村庄道路、沟渠及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督促指导村庄、农户开展环境消毒。
六、从即日起,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负责畜牧兽医、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科室和单位停止春节休假,返回岗位开展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确保有50%以上工作人员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要加强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灵通工作信息,按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报表,随时上报工作动态。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出现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请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