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函
温勤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打造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为目标,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截止6月底,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176家,其中种植业2899个、养殖业1789个,成员20.15万个,注册资金117.7亿元,涉及蔬菜、粮油、水果、中药材、家禽养殖、渔业、农机植保,手工制作,旅游农家乐等多个种类,基本实现产业全覆盖,合作社发展呈现出持续快速的态势。针对部分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运营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弱、组织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策扶持,提升发展水平。建立合作社发展工作协调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统筹协调解决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涉农资金统筹,加大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力度,重点向示范县和示范社以及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倾斜。汉台区、宁强县、留坝县开展省级合作社示范县创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示范合作社予以扶持。实施农民合作粮油加“百仓工程”、果蔬菌“百库工程”、肉蛋奶“百场工程”和水产品冷鲜仓储工程项目。积极支持合作社优先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补贴等项目。鼓励、支持有能力的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在产业奖补、信贷支持、项目安排、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组织县级以上示范社承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提升合作社服务水平。
二、坚持典型引路,推进规范化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结合中省要求,开展了国家级示范社、省级百强社、省级示范社创建活动,从注册登记、成员出资、组织机构、章程制度、经营行为、盈余分配等方面开展示范社规范化建设,培育了一批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农民合作社。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27家,省级示范社100家,市级示范社120家,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空壳社”进行清理整顿,共同会商,分类处置,合力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指导示范社完善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社务公开。规范收益分配,按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创新激励性分配方式。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推广合作社财务电算化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做好内部审计监督。
三、狠抓指导服务,壮大经营实力。积极为合作社搭建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推广、农产品加工储藏和电商等服务平台,不断开拓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帮助和引导合作社注册商标,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提升品牌效应。我市7个合作社品牌获省级著名商标。组织合作社参加各种展销会、洽谈会,推介合作社产品和品牌。召开银农对接座谈会,建立银农对接工作机制,为运行良好的合作社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引导合作社与大专院校、科研推广单位、行业协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探索“合作社+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作模式,提升合作社经营实力。指导合作社为小农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有意愿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自愿组建联合社,发挥自我规范、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产品推介等作用。
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面向农民开展合作社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办社的意识,营造合作社发展浓厚氛围。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科技人员等人才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指导服务水平。把农民合作社经营者作为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培育的重点对象,组织培训学习,提升经营能力。近三年,共培训合作社管理人员、辅导员2000余人次。收集整理了50余家省级示范社经营案例,纳入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册。加强优秀合作社宣传推广,组织省级示范社参与西安地铁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示范效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发展,以规范提升为重点,以示范引领为方向,以带动农民增收为目的,加强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给予关注、支持。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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