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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汉中市禁止饲养犬类名录及大型犬标准的通告
2021-05-13 08:18
来源: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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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禁止饲养犬类名录及大型犬标准》已于2021年4月28日经汉中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汉中市禁止饲养犬类名录及大型犬标准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根据《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禁止饲养犬类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公布如下:

一、禁止饲养犬类名录

德国大丹犬、德国牧羊犬、德国杜宾犬、德国罗威纳犬、德国拳狮犬、德国威玛猎犬、美国斯塔福梗、美国比特犬、英国马士提夫犬、英国猎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意大利灵缇犬、西班牙加纳利犬、阿根廷杜高犬、法国大白熊犬、日本土佐犬、日本秋田犬、瑞士圣伯纳犬、比利时玛利诺犬、比利时马力努阿犬(别称马犬)、比利时寻血猎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苏俄牧羊犬、巴西菲勒犬、澳洲牧牛犬、南斯拉夫大麦町犬(别称斑点狗)、阿富汗猎犬、埃及法王老猎犬、巴仙吉犬(别称刚果犬)、西藏獒犬、松狮犬、川东猎犬、昆明犬、莱州红犬、中华狼青犬等35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二、大型犬标准

犬体高(犬只直立时前足底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50厘米的犬只。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我市犬只的饲养情况,适时调整禁养犬类名录和大型犬标准。

  

附录:汉中市禁止饲养犬类图样 (点击查看)

        汉中市禁止饲养犬类图样





主办单位: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汉中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916-2626963 传真:0916-2628900 邮箱:hzny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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