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31835万元分配结果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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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分配表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分配表
县区 |
金额(万元) |
全市合计 |
31835 |
汉台区 |
1330 |
南郑区 |
2834 |
城固县 |
2567 |
洋县 |
4518 |
西乡县 |
3952 |
勉县 |
3186 |
宁强县 |
4234 |
略阳县 |
3313 |
镇巴县 |
3528 |
留坝县 |
1592 |
佛坪县 |
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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