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坚决纠治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检查问题。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等。
(四)乱查封问题。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等。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受理电话:0916-2626553。
(二)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汉中市农业农村局质监法规科(地址:汉中市民主街65号市农业农村局)。
四、征集须知
(一)反映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能具体说明有关问题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执法人员信息、问题发生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实处理。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我局将严格依法保护反映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对实名反映线索的,将及时反馈核查处理进展。
(三)投诉举报者应对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或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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