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3号)精神,市上对相关县区上报的实施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区)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具体建设范围、投资规模及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二、相关县区要依据项目计划和审定后的项目扩初设计,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尽快报市局审定。
三、要严格执行农田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推行项目法人制,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公示制、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严禁“转包”、“分包”项目工程,一经发现,从重处理。要加强项目招投标工作,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避免工程建设技术力量薄弱、管理能力和业绩差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报账。严格按监理合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必须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巡视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各县区要对监理人员是否严把原材料进场、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关进行认真考评,不认真履职、影响工程质量的要进行严肃处罚。同时,要发挥项目管理人员和农民质量义务监督员的作用,构建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要严格执行项目调度制度(农建发〔2021〕2号),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任务。
四、相关县区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计划。如确需调整,应依据项目审批程序报批。
附件:1.汉中市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表(总表不发)
2.汉中市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分项目)
3.汉中市农田建设项目预期效益表(总表不发)
4.汉中市重点支持领域任务和投资情况表(总表不发)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汉中市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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